2月2日,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经济社会良好运行,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鼓励引导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和市场保供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过年。
通知提出,按照属地落实原则,各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筹措专项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对就地过年的规上工业企业和市场保供外来务工人员,原则按每人不少于500元标准发放“就地过年红包”。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保定市域外来当地工作的企业员工,包括在职工宿舍居住或租房居住的员工(已在当地定居或在当地厂区外有已交付自住房的人员不包含在内)。在春节期间(2月11日-2月17日),外来务工人员未离开保定市域,由企业负责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即可领取“就地过年红包”。
对规上工业企业和市场保供企业外来务工人员认定流程,通知提出,规上工业企业和市场保供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认定由企业负责组织,填写《企业就地过年外来务工人员情况统计表》,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当地工信部门。“就地过年红包”发放流程:当地主管部门对各规上工业企业和市场保供企业的就地过年人员和节后返岗人员申报人数进行确认、汇总后,提出申请,当地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拨付到相关部门,资金拨付到位后由相关部门按照财务流程向申报企业进行发放。专项资金发放到企业后,由企业明确专人将“就地过年红包”足额发放到员工手中,并填写《企业“就地过年红包”发放登记表》(领取人签字按手印),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