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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十一项措施深化药械经营行业审批制度改革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王日成 陈曼
2020-08-25 18: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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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正在为市民介绍药械经营审批相关事项。 通讯员 陈曼 摄

  长城网讯(记者王日成 通讯员陈曼)为切实解决药械经营行业限制多、审批环节多、审批材料多、审批时限长等实际难题,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围绕“便民利企”,推进药械审批制度市场化、智能化、便利化,努力降低保定市药械企业准营成本、减轻社会用药用械费用负担,推进健康保定建设。

  降门槛 推进药械审批制度市场化

  实施“两放宽两取消”,破除传统政策的“壁垒”。在全省率先取消药品和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经营场所的面积限制,放宽药品零售企业和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场所和库房的准入政策。目前,该措施共惠及药品零售企业499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458家。

  鼓励“远程审方”,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为破解零售药店在岗执业药师数量严重不足问题,鼓励保定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审方备案,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将执业药师注册到连锁总部,通过计算机网络对下属门店顾客提供的处方进行审核,不再要求每个门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而是以10家连锁门店为基数,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每增加10家远程门店应增加1名远程审方执业药师。此举措发挥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集约化管理优势,科学规范执业药师远程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等服务工作,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有效。目前,全市共12家连锁总公司,738家门店实行远程审方。

  网上办 推进药械审批制度智能化

  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的技术优势,在对所有相关数据系统和审批平台整合的基础上强化“市县联动”,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线上线下帮办制度,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造高效、便民、智能的联动审批机制。目前,药品经营许可审批提速约50%。

市民通过线上途径办理药械审批相关业务。 通讯员 陈曼 摄

  信息共享,打破数据壁垒。推进“一网受理、数据共享、网上运转、按时办结”,在企业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时,企业可就近向辖区的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并依托保定市网上审批平台,改变传统人工送达、邮寄送达形式,验收申请报告由纸质模式转为电子模式,实现验收信息市县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利用,变“群众跑部门”为“数据网上跑”。

  线下联动,提升审批效率。市县两级强化上下联动,建立市县药械审批联络群,安排业务骨干做好在线审批及电话咨询回复工作,采用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一体化审批模式,实施“代办帮办、联动联管、督查督办”。同时简化药品零售企业审批环节,取消药品零售企业验收申请环节,减少办事者在两级审批机构间“多次跑腿”,建立高效便民联动审批机制。

  一网通办,打造智慧政务。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办事群众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微信、移动网办大厅等多种渠道实现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评议等便捷服务,整合政务数据,实现信息共享,让办事人随时随地享受审批服务。

  创新办 推进药械审批制度便利化

  推行“容缺受理”制。在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审要件齐全,且已做出在一定时间内补齐所缺材料书面承诺的情况下,先予收件受理,当场启动审批程序;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且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当场发证。

  推行“就近办理”制。按照“就近办、马上办”的原则,委托下放审批权限,将保定市药品零售企业(单体)行政许可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以及药品零售企业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事项现场验收工作,委托各县(市、区)审批局办理。企业可就近向所辖区的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打通快速准入通道,提高办事效率。 

  推行“一窗综合受理”制。对市民服务大厅窗口设置进行优化调整,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行“一窗式”受理,配备专门人员和设备,强化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

市民正在办理药械审批相关手续。 通讯员 陈曼 摄

  推行标准化服务机制。按照“四级四同”的要求,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法定时限、申请文书示范样本等进行规范统一,将行之有效的服务规范以工作标准的形式固化下来并进行网上公开,实行标准规范服务,实现全区域同一标准,软服务有硬指标。

  推行“证照合办”制。对药品零售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推行“证照合办”登记审批模式,一表申请,一次提交,同步审批、档案互认,信息共享,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相同材料不重复提交、相同信息不再重复采集,从营业执照到相关许可证件“一次办到底”,破解“重复跑办”、“办照容易办证难”和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

  推行“即来即办”制。简化药品零售企业审批环节,合并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与新设立审批程序,将筹建环节的受理、审核、审批改为“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精简审批材料,将一事一提交、一审批一公示改为合并提交材料,同步审批,限时办结,集中公示;缩短审批时限,将企业筹建决定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以内改为当场即办。

关键词:保定,行政审批,药械经营,改革责任编辑:王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