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回应消费者关于“老板卷款跑路,充值卡钱难追回”的相关问询时表示,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积极推动预付式消费立法表现,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对消费者预付款实施第三方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预付式消费的相关立法,完善预付式消费管理的顶层制度设计。
北京市民刘君(化名)日前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留言称,自己办的健身卡五年内两次被健身房老板卷款跑路。
刘君的经历并不鲜见,近年预付式消费被商家“卷款跑路”现象频繁发生。尤其是在少儿教育、健身、保健等预付款消费领域,成为商家“卷款跑路”的重灾区。
业内人士建议,在实行预付款消费行业引入预付款的第三方管理,建立公正安全的消费环境,推动消费升级。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对市场进行规范,保护消费者权益。
预付式消费行为是指消费者先支付价款,经营者在以后一段时期内分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由于消费者先付款,经营者后履行义务,消费者承受较大风险。现实中,预付式消费多表现为经营者向消费者发售预付卡的方式预收价款。
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执法部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回复中表示,将依法履职,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大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积极推动预付式消费立法表现,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记者 王庆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