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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检察机关与1500余家企业建立“检企对接”机制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王日成
2020-08-05 18: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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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长城网记者 王日成 摄

  长城网8月5日讯(记者 王日成 通讯员 张苗)8月5日,从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保定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4年以来,保定市检察机关与辖区1500余家企业进行“检企对接”,建立起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民营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实现及时联系、问需于企、精准服务。

  8月5日,保定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田文利介绍,2014年以来,保定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服务为路径,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优化服务举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凝聚共识,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14年初,保定市检察院召开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动员大会,正式拉开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幕。自2015年开始,保定市检察机关连续五年召开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会,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在服务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将新时代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引导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平等保护和“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自觉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章立制,确保服务保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先后制定出台保定市检察机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意见》等17份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建立健全涉案民营企业评估”等10类措施30项机制105条细则,确保了服务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保定市检察院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三包四帮六保五到位”活动的实施意见》,为服务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有力指导。

  少捕慎诉,妥善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保定市检察院坚持司法办案与法治服务并重,把握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界限,防止刑事打击扩大化,认真贯彻“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274件439人,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7人,不起诉37人,向法院提出从轻、减轻刑事处罚量刑建议109人。同时,该部门还开展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在押民营企业涉罪人员监督办案机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4人,监督立案5人,监督撤案5件。

  强化监督,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保定市检察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以暴力、胁迫或“软暴力”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暴力讨债、非法拘禁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秩序等危害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各类犯罪,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9年以来,当地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民营企业权益和企业人员人身权财产权类案件139件205人,起诉164件235人;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监督纠正错误的生效判决,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监督涉民营企业案件共15件,办理涉企虚假诉讼案件9件。

  延伸职能,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质效。全市检察机关均设立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共设立27个派驻开发区检察室,与辖区1500余家企业进行“检企对接”,建立起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民营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实现及时联系、问需于企、精准服务。同时,当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优势,建立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法治诉求。

关键词:保定,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责任编辑:王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