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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来源: 保定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
2019-09-24 14: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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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3日,保定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4日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预计今天起,受地面南风持续影响,扩散条件逐渐较差,污染物缓慢积累,保定市将出现污染天气过程,达到橙色预警水平。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严格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按照《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要求,依据各县(市、区)2019年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部、省40个重点行业执行重污染天气I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除生保障类)。

  移动源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限行尾号与北京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扬尘控制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除民生保障类),对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采取停工措施;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综合性措施。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和原材料运输;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关键词:保定,污染,应急责任编辑:周绍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