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3月25日至28日,保定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向市委政法委、保定日报社、市市场办、保定广播电视大学、市文联、市工商联、保定银行、市总工会、市信访局、市第一医院等10个单位党组(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有关市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强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压实市领导监管责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至12月,保定市委5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委政法委等10个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紧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各巡察组通过广泛开展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实地了解情况,顺利完成巡察任务。保定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保定市委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深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不主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弱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格;纠“四风”不到位;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同时,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
保定市委各巡察组组长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和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加强巡察整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查摆剖析、举一反三,以身作则,带头整改。
保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上发力,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同时还要加强组织领导,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确保整改落实落地。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其他领导干部必须在强化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派驻纪检组要积极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督促被巡察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巡察组将对巡察整改进行跟踪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作为整改的日常监督部门,也将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对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效果。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最严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条条整改、件件到位、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