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启动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新华社沈阳2月27日电(于也童)为进一步稳定就业岗位,助力企业发展,近日,沈阳市人社局制发了《沈阳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进一步落实稳岗补贴政策的通知》,正式启动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据介绍,此次援企稳岗政策覆盖全市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企业只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即可申请稳岗补贴。一是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沈阳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二是在沈阳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三是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沈阳当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以当年统计公报数据为准,2016年为3.12%、2017年为3.12%;四是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稳岗补贴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专款专用。 同时,对钢铁、煤炭、煤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去产能任务较重行业的企业,加大扶困扶危、精准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70%给予稳岗补贴;上述行业中欠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补缴后符合条件的,可按60%给予稳岗补贴。 对发展前景好但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补缴后符合条件的,可发放稳岗补贴,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 据悉,“护航行动”的具体执行时间为2018年至2021年。2016年度稳岗补贴申请时间为2018年2月1日至6月30日,2017年度稳岗补贴申请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10月31日,2018年度稳岗补贴申请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9月30日。以此类推,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规定时间内只能申请享受上年度的稳岗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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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