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举措 解决执行难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举措解决执行难问题,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及时有效执行,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和省法院相关要求,于9月中旬出台了《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细则》,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条件、下达通知、合议庭合议、决定书送达、限制惩戒方式及失信退出机制等,均作了规范。并利用两天时间,对全市法院执行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了相关法律文件和有关规定。同时,对全市的被执行人进行摸排调查,下达通知书,对2499名企业法人、自然人纳入名单中,向被执行人居住地的金融机构发布失信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产生舆论和道德压力,增强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威慑力。 |
关键词:保定,法院,执行难 |
责任编辑: 李艮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