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颁发首张“告知承诺制”《药品经营许可证》。 通讯员 陈曼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马晨辉 通讯员 陈曼)“先开业后核查,对我们企业来说方便多了。”7月18日,位于保定市的河北千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负责人孟红玉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到半小时就顺利出证办结,这是保定颁发的首张“告知承诺制”《药品经营许可证》。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审批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在确保药品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在全市经营模式成熟、安全风险较低的药品连锁经营企业推行药品经营许可“先证后验”信用承诺审批,事前强调信用承诺,事后对失信行为依法惩处,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发展。
据介绍,申请人在新开设连锁门店时,根据自愿原则,可选择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在企业申请材料齐全并签署告知承诺书以后,行政审批部门通过“信用+承诺”办理模式先向企业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将现场核查环节置于领取许可证之后60个工作日内与监督检查一并进行,做到先发证后核查,实现筹备即准营。
“改革前,企业开办药店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后,需要进行现场勘验,验收通过并发证后才能开展经营,其间二十多天的空档期会造成企业人员、水电、租金等经营成本的增加。”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市场服务处负责人刘天杰表示,现在只需承诺达到相关要求,即可推进后续工作,用时缩短80%以上,单个门店开办成本预计降低超2万元,极大提升了服务效率。
据了解,保定市大力推进信用与行政审批深度融合,申请人通过“信用+承诺”审批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因不履行承诺或作出虚假承诺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的,申请人的失信信息将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其信用记录,再次申请同一行政许可时,不再适用“先证后验”的审批模式,发挥企业信用在优化审批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近年来,保定市不断深化药械经营审批制度改革,连续推出远程审方、一业一证、市县联动等服务举措,通过适度放宽药品经营门槛、信息共享共用、压减审批时限、完善政策解读等配套服务,持续推动药品连锁经营领域审批便利化,降低市场主体准营成本。下一步,保定市将继续以企业群众需求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方式,拓展改革领域,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增强市场活力,助力药品连锁企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