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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十条细则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白月
2021-12-03 19: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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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白月)近日,河北省高碑店市印发《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十条实施细则》,鼓励、支持、引导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着力打造全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示范基地。

  鼓励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链内企业协同发展。该市企业每年从市内产业链上游工业企业(企业间无控股、参股关系)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的,实际交易量300-1000万元(含)部分按1%奖励;1000-3000万元(含)部分按2%奖励;3000万元以上部分按3%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城市新区、功能园区等区域规划建设中,突出绿色发展新理念,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绿色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其中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50%以上,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达到30%以上。

  鼓励既有建筑,尤其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建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个人自建住宅等建筑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对落户该市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链内承建国家级园区或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其中之一的企业,认定为产业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支持产业创新平台。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生产企业自建或共建企业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除上级奖励或补助资金外,再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除上级奖励或补助资金外,再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设立“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用于支持产业链企业。对市政府认定的生产类、会展类、研发类产业龙头企业取得的项目用地及配套用地,土地出让价款扣除失地农民保证金、失地农民风险金、征地补偿款、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政府缴纳的占补平衡费及其他应计提费用后剩余部分,全部用于支持龙头企业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

  推动“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围绕打造“中国绿建之都”,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规划建设“国际绿色建筑产业基地”。

  拓展应用领域。自2022年1月1日起,该市凡新建室内场馆、会展中心等密闭性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幼儿园、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医疗综合体等政府性投资工程的密闭性空间部分,执行《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列入计划的2万平方米以下、达到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示范项目,由市财政给予补贴,每平方米50元,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增量成本部分可计入投资预算。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以政府名义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完善政策体系。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落实配建要求,对单宗土地面积达到50亩以上出让、划拨居住建筑地块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在规划条件中明确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建筑面积的10%;明确非计容面积,对于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设的项目,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涉及容积率计算时,对其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9%不计入项目容积率,非计容面积不计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备案价格上浮,在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时,指导价格可适当上浮,房地产企业应持保定市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项目专家评审认定书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商品房价格备案,可在《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备案价格上浮比例30%基础上,再上浮15%;完善激励政策,放开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限购、限价政策,满足本地、外地居民对品质建筑的需求;建筑确权面积计算,对于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在计算、统计建筑面积时,因节能技术要求,超出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增加的保温层面积不计入确权登记面积,让利购房者,增强居民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接受度。

  将符合保障工程白名单条件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列入保障工程白名单,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扬尘管控措施到位、施工机械尾气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以正常施工,(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止部分建设工序)推动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和节能减排效益。

关键词:保定,高碑店,细则,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责任编辑:王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