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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起,违反公交车道规定的要被处罚了

来源: 保定晚报  作者:耿静 高峰
2021-10-12 16: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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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公交专用车道管理,规范城市道路行车秩序,确保公交车优先通行,提高公交车通行效率和承运能力,自10月15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反我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公交专用车道是指在我市道路上使用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注明的,专门为公交车辆设置的独立路权车道。在道路交通标识限定的公交专用时段内,除公交车、大型客车、专用校车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其他时间段,在保证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基础上,其他车辆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禁止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停放各类车辆;公交站台区域严禁其他车辆停靠;公交车辆、大型客车、专用校车必须在公交站台或指定的停靠点有序停靠上下客,禁止随意停车上下客;乘客必须在公交站台或指定候车点有序候车,倡导文明礼让,不得在公交专用车道内候车和争抢乘车,防止意外发生。

  ■而对于公交车辆,也应当按照通行顺序行驶和停靠、驶离站台,不得在公交专用车道内超速行驶、违法超车;在设有公交专用车道的路段,公交车辆遇前方有障碍时可以借用相邻车道,超越障碍后应当驶回公交专用车道;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应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挥和调度。

  ■社会车辆应当在公交专用车道沿线出入的车辆,可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进出,但应注意避让过往的公交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当出现突发事故、交通拥堵、道路抢修等紧急情况时,其他车辆应当服从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在确保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的前提下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在通过事发地点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车道。

  自2021年10月15日起,机动车违反以上相关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罚款100元不扣分。

关键词:公交车道,规定,处罚责任编辑:马书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