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日政协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赵世忠同志任市政协研究室主任;
张志定同志任市政协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孙献光同志任市政协宣传和委员联络委员会主任;
刘丽同志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马彦华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柏纪伟同志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汤鞠敏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张美顺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研究室主任;
单志合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范艳艳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宣传和委员联络委员会主任;
崔和平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邢发欣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张旭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孙献光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