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从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3月4日以来,保定市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执法检查中发现20个突出环境问题。涉及17家企业、一家搅拌站、一起露天焚烧和一处建筑工地。
具体名单如下:
望都县京叶鞋厂,该企业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措施应为限产50%(两台注塑机停产一台),但现场检查时两台注塑机均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易县宁星石材加工厂,该企业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措施应为所有车间全部停产,但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生产车间仍有两台水锯正在生产使用,未完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涞水县永恒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该企业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措施应为全部停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停产状态,但发现上料、搅拌、下料等工序有生产痕迹,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涞水县金招水泥砖制造有限公司,该企业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措施应为全部停产,但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混凝土工序正在放料,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保定市恒华纺织厂,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期间,厂区内使用国四以下运输车辆进行运输、装卸货物,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车辆管控措施。
唐县牛北罗邸涛商砼搅拌站,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期间商砼企业应停产的要求。
曲阳县创佳园林雕塑有限公司,该企业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措施应为全部停产,但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重污染天气期间有1台雕刻机正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高碑店市尚品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该企业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期间应停产两台印刷机,两台压塑机,但现场检查时一台压塑机未停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顺平县润东陶瓷制造有限公司,该企业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措施应为全部停产,但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生产,车间运输未停止,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3月10日高阳县西演镇崔家庄村民崔某某露天焚烧杂草,市生态环境局高阳县分局对其罚款500元。
高阳县凯翔塑料制品厂,按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急减排措施要求应限产60%以上,但现场检查时2条挤出生产线正在生产(实际限产50%),未执行应急限产要求。
高阳县旺林窗纱制造有限公司,按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急减排措施要求应限产60%以上,但现场检查时车间内共有7条挤出生产线全部正在生产,未执行应急限产要求。
涞水县明辉建材厂,按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急减排措施要求停产,现场检查时,该厂虽处停产中,但生产电机有余温,涉嫌未落实停产措施。
保定市胜奥包装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过调取监控发现该单位在3月4日预警期间厂区进入一辆国4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装卸货物,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车辆管控措施。
顺平县丰顺电缆材料有限公司,按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急减排措施要求停产,但现场检查时,该企业虽然未生产,但生产设备有余温,涉嫌未落实停产要求。
博野县丽华印铁包装有限公司,按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急减排措施要求停产,但现场检查时,覆膜机工序正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涞水同和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停产中,但厂区有运输车辆正在装运成品砖,未落实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曲阳县千山石材雕塑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措施。
高阳县久洁五金制品厂,现场检查该企业8台注塑机按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应停产60%以上,需停用注塑机5台,该企业停用4台未达到应急减排停限产比例,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
保定玉兰花园三期,现场检查该建筑工地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有一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正在进行土石方作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