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保定市召开“医保惠民——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近期保定市医疗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保定市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精准施策、综合保障,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了优质医疗保障。
一是全面落实医保各项政策,群众获得感持续上升。医保待遇享受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2.4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数达到721.0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0.95万人;医保扶贫工作巩固提升,医保部门承担的两项核心任务(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保障制度范围、全面实行县域内“一站式”直接结算)均已完成,实现“全覆盖、全资助、全享受、一站式”四项目标;药品带量采购成效显著,市医保局积极落实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医保基金的支出压力双双降低;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医保智能监管中的运用,严防欺诈骗保和基金浪费,维护基金安全;推广“互联网+医保电子凭证”,今年4月15日,保定市正式开通医保电子凭证业务,全市首批共开通774个医保电子凭证试点,其中672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扫码购药,102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扫码就医,截至6月底,保定市参保群众通过微信渠道开通医保电子凭证106.47万人,通过支付宝渠道开通31.52万人。
二是深化医疗领域改革,群众医药负担有效减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率先实行按病种付费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精神病患者按床日付费的管理办法,对医联体打包付费工作进行了初步尝试;提高城乡居民门诊保障水平,保障“两病”用药,规范简化门诊慢特病保障认定流程,探索将非公立医院纳入“两病”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扩面工作,目前保定市已有332家医疗机构纳入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加速推动京津冀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在原有北京15家、天津3家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上,再增加天津12家医疗机构纳入保定市直接结算定点范围,并将市第一中心医院纳入了天津市医保定点范围。
三是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及时跟进国家、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医保政策调整,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对确诊和疑似病例医疗费用由医保和财政全部负担,预付有关医疗机构专项防控资金5710万元、提前拨付普通医保基金5743万元,足额保障指定机构的资金运转;密切监测疫情期间药品价格和供求变化,设立15家监测点,对5种9个品规药品实施监测;确保经办服务持续不断,疫情期间市医保局积极推行“网上办”“延时办”“持卡办”“预约办”“暂缓办”等政策,确保参保群众待遇不受影响;助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率先在全省实施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截至目前,全市1.46万余家企业累计减负2.27亿元。(记者陆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