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精准施策提供优质医疗保障 参保群众幸福感持续提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2.44万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数达到721.04万人
8月12日,保定市召开“医保惠民—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新闻发布会。保定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保定市医保局精准施策、综合保障,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优质医疗保障。
全面落实医保各项政策,群众获得感持续上升。待遇享受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2.4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数达到721.0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0.95万人。全市城镇职工享受待遇185.33万人次,门诊特殊疾病享受待遇34.33万人次,住院6.46万人次,生育保险享受待遇1.26万人;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实现住院报销37.11万人次。
医保扶贫工作巩固提升。按照国家、省脱贫攻坚考核指标,医保部门承担的两项核心任务(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保障制度范围、全面实行县域内“一站式”直接结算)均已完成,实现“全覆盖、全资助、全享受、一站式”四项目标。
药品带量采购成效显著。积极落实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精心组织,保证供应、保证回款、保证用量,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双双降低。
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医保智能监管中的运用,严防欺诈骗保和基金浪费,维护基金安全,确保将百姓的“救命钱”用在刀刃上。
推广“互联网+医保电子凭证”。4月15日,保定市正式开通医保电子凭证业务,全市首批共开通774个医保电子凭证试点,其中672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扫码购药,102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扫码就医。截至6月底,保定市参保群众通过微信渠道开通医保电子凭证106.47万人,通过支付宝渠道开通31.52万人,极大提升广大参保人员医保结算便利程度。
深化医疗领域改革,群众医药负担有效减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率先实行按病种付费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精神病患者按床日付费管理办法,并实行动态调整,对医联体打包付费工作进行初步尝试。提高城乡居民门诊保障水平,保障高血压、糖尿病“两病”(以下简称“两病”)用药。对“两病”工作进行再宣传,对相关政策进行再明确,规范简化门诊慢特病保障认定流程,同时,探索将非公立医院纳入“两病”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确保“两病”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两病”政策有效落实。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确保业务流程更加优化。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扩面工作,目前保定市已有332家医疗机构纳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加速推动京津冀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在原有北京15家、天津3家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上,再次增加天津12家医疗机构纳入保定市直接定点范围,并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需求,将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纳入天津市医保定点范围,进一步加快京津冀医疗保障同城化、信息化、一体化进程。
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及时跟进国家、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医保政策调整,为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提供有力保障。做好病例患者救治保障。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对确诊和疑似病例医疗费用由医保和财政全部负担。预付有关医疗机构专项防控资金5710万元、提前拨付普通医保基金5743万元,足额保障指定机构资金运转。密切监测疫情期间药品价格和供求变化。设立15家监测点,对涉及到的5种9个品规药品实施监测,密切关注其价格和供应变化情况,并随时关注省药采平台运行情况。确保经办服务持续不断。疫情期间积极推行“网上办”“延时办”“持卡办”“预约办”“暂缓办”等政策,确保参保群众待遇不受影响。助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率先在全省实施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截至目前,共为全市1.46万余家企业累计减负2.27亿元。
据介绍,下一步,该局坚持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医保基金保卫战“三场硬仗”,继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继续跟进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加速医保电子凭证全面推广应用,加大“互联网+医疗保障”与管理服务体系的融合及应用。(记者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