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快速发展态势以及凸显出的问题,日前,省住建厅出台多项措施,加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引导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通过政策支持、完善标准等措施,我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取得较快发展。但也出现了建设单位虚假宣传、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施工行为不规范、业主装修破坏保温结构等问题。
此次出台的保障措施,基本涵盖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既有施工前、施工中的前期监管措施,也包括预售金留存、全装修交房、提供使用说明书等与业主直接相关的后期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岗前实操培训和技术交底。未接受培训或者未进行技术交底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项目完工后,管理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施工评价。政府投资、享受政府奖励激励政策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投入正常使用满一年且使用率达到60%以上后,进行使用效果后评估。强化对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重点监管资金中留存5%,在房屋竣工交付满两年后解除监管。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应全装修竣工交付。公共建筑和商品房项目的前厅、楼梯间、走廊等公共区域应全装修到位,对业主专有部分,应通过提供菜单式装修服务,满足业主差异性需求。
在房屋交付时,建设单位应编制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专项使用说明书,提供给物业管理单位和商品房项目的业主。住宅房屋交付后,物业管理单位要严格住宅室内装修管理,严禁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在装修过程中随意拆改门窗及房屋结构,确保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