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法院干警夜间在养鸡场工作。
本报讯 4月20日-21日,高阳法院审判团队与执行团队10位干警,在办案现场不眠不休22小时,密切配合,保护了原被告共同利益。
2020年1月,高阳法院刘松贺团队受理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2018年,张某某与曹某某合伙经营养鸡场,因在经营过程中双方的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矛盾较多,为解除与张某某的合伙关系,依法分割合伙期间的财产,曹某某遂将张某某起诉至高阳法院,并提出查封养鸡场的厂房、鸡及鸡蛋收益的保全申请。
案件办理过程中,被告张某某考虑到鸡和鸡蛋市场价格的变动,在征得原告曹某某同意后,向法院提出预先处置财产,将所有蛋鸡变现以保全价款。
为了保障原被告的利益,办案法官与原告沟通后,同意双方联系价格合理的收购方,将现有的11000只蛋鸡变现。
4月20日下午3时,办案法官接到被告电话,称已联系好收购方。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白天蛋鸡的每斤收购价格要比晚上低0.3元,原被告希望21日凌晨将所有蛋鸡装车变现,并就如何办理征求办案法官意见。
为了原被告双方利益最大化,主审法官刘松贺决定尽最大努力,协调力量,使原被告与收购方在夜间达成交易。
为降低风险,使保全过程有序进行,刘松贺立即与执行局局长联系,请求协助。执行局局长派出牛志伟、杨耀光团队配合,议定审执工作方案,确保安全。
就这样,4月20日23时,两个团队到达现场,按照预定方案分配工作。当事人及收购人员在执行干警指挥下有序进行安检后,陆续进入到养鸡场展开工作。直至次日21时,11000只蛋鸡全部装车完毕,完成称重,收购方将货款185700元全部汇入法院账户。为了0.3元,工作干警历经22小时,保全工作顺利完成。
这期间,一名外村的饲料经销商突然冲到现场,欲行阻止。原来养殖场欠其饲料款尚未结清,听说养殖场正在抓鸡,担心自己的血汗钱没有保障连夜赶来。到达现场后见到法院的警车及全副武装的执行干警后,听了办案法官的讲解才放心离开。
执行配合审判中财产保全,更好地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快速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快速进行处置,减少司法资源浪费,更好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