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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七确保”促《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落地落实

来源: 保定晚报  作者:杨虎
2024-05-30 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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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正式通过《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后,保定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迅速行动,制定计划、周密部署,切实营造出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七确保”促《条例》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储备防汛物资70余个品种,储备救灾物资7.6万件套,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共3918支11.83万人,已开展演练1389场,共4.5万人次参加演练。

  广泛宣传,确保条例“全知晓”。广泛开展《条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编印学习宣传资料手册5000余份,农村(社区)“大喇叭”每天滚动播放,扩大社会知晓度。截至目前,全市通过“两微一端”刊登宣传《条例》稿件24篇,对《条例》进行了14次政策性解读;组织市、县、乡、村四级干部开展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培训会,对防汛避险和人员转移作精准讲解。

  全盘梳理,确保底数“无遗漏”。保定市坚持早动员、早部署,市应急、自规、水利等部门分别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蓄滞洪区、河道行洪隐患区等受威胁区域,进行了系统摸排,编制了清单。

  完善预案,确保转移“有方向”。通过复盘总结“23·7”海河流域特大洪涝灾害,保定市组织相关部门和水利专家重新修编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点细化完善了监测预警预报章节,同时,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和雄安新区完善了《2024年雄安新区起步区安全度汛方案》。相关县(市、区)同步修订完善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等各类方案预案832份。逐级落实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山洪灾害防御等防汛责任人5700人,确保汛期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担。

  聚焦避险,确保演练“出成效”。各地各部门分别采取“线上+线下”、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形式组织开展了专题演练。其中,9个山区县(区)围绕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水库调度、通信电力保障和“三断”情况下,组织开展避险抢险救援演练;平原地区围绕河道行洪调度和堤防抢险、低洼易涝区排水防涝等开展演练。

  排查隐患,确保整治“见真章”。制发了《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和《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对健全防汛抗旱体制机制、物资准备、应急预案修订和《条例》宣贯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现防汛隐患286处,已完成整改267处,剩余未完成整改的,均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规范设置,确保场所“能避难”。截至目前,保定市需建设乡镇级避难场所300处,涉及259个乡镇,已挂牌214处;需建设村级避难场所4547处,涉及4566个村(含部分合建村庄),已挂牌4255处。按照省统一要求,保定市镇村避难场所建设将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确保及时建设完、能用上,启用后能够立即发挥避难避险功能。

  健全储备,确保物资“用得上”。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截至目前,全市储备防汛物资70余个品种、价值4304万元,储备救灾物资7.6万件套、价值576万元。全市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共计3918支11.83万人。其中,市、县级应急抢险队伍共239支6314人,群众性队伍3679支11.2万余人。此外,保定军分区可调用军队抢险力量1.3万人,武警保定支队设一支240人的常备分队。

  据了解,保定市将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条例》宣贯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充分认清《条例》的现实意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条例》落地生根,有力有效推动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

关键词:保定市,防汛责任编辑:马书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