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从6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包括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作息时间执行夏季工作时间,即: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各企业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2024年5月28日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从6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包括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作息时间执行夏季工作时间,即: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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