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经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认定,以下15家旅游度假区达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2022年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顺序排列):
1.河北省 秦皇岛市北戴河度假区
2.上海市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
3.江苏省 常熟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区
4.浙江省 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
5.浙江省 鉴湖旅游度假区
6.江西省 新余市仙女湖七夕文化旅游度假区
7.江西省 赣州市大余县丫山旅游度假区
8.山东省 烟台金沙滩旅游度假区
9.山东省 荣成好运角旅游度假区
10.河南省 三门峡市天鹅湖旅游度假区
11.湖北省 神农架木鱼旅游度假区
12.湖南省 岳阳洞庭湖旅游度假区
13.广西壮族自治区 大新明仕旅游度假区
14.四川省 宜宾蜀南竹海旅游度假区
15.陕西省 商洛市牛背梁旅游度假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提出意见。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