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于玉芬 刘京伟)6月7日,唐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县城某家属院居民刘女士报警称,在自家楼下发现一只体长20厘米左右的褐色小鸟,疑似野生鸟。
热心市民将救助的红隼移交工作人员。
接报后,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将其接回并移交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进一步救助。
被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经过现场观察和网上比对,初步确定该鸟为红隼。经检查,工作人员并未发现其有明显外伤。后经保定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专家进一步确认,该鸟确系红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救助中心专家指导下,该红隼暂由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喂养观察,等到合适时机再将其放归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