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下午,保定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党晓龙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调研座谈会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为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闫继红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保定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和《法治保定建设规划(2021—2025年)》《保定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配套的举措分工方案。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全市上下要坚持一个统领,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保定建设全过程。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平安保定法治保定”的部署,统筹推动法治保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力打造法治建设高地。
会议强调,要突出关键内容,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提速向纵深推进。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打造“智慧政务”,扎实推进“无证明城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发展环境,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纵深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抓好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示范活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深化。
会议强调,要夯实基础保障,在扎实开展法治社会建设中广泛凝聚法治共识。要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采取有效举措,推进全民普法,促进全民守法,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治理法治化需求,加强法律服务保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大力提升法治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特别要重视维护残疾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为法治保定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
会议强调,要强化执行落实,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创新执法司法便民措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从权力制约中发力,落实“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的法治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导考核,逐级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法治建设责任和各项部署落实落细。
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商黎兵就相关工作作说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赵韶峰传达有关精神并就相关工作作说明。
市领导曹海波、薛冰山、侯晓平、韩朝红、郑建军、王保辉、宋红敏、胡占房、李建立、王庆品,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