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河北
  • 古莲花池
  • 白石山风景区
当前位置: 长城原创

保定中心城区禁止非法制造、销售和露天焚烧祭祀用品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王日成
2021-11-08 14:37:34
分享: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1月3日讯(记者 王日成)从保定市民政局获悉,保定市民政局、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通告,禁止在中心城区非法制造、销售和露天焚烧祭祀用品。

保定市民政局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保定市公安局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保定市中心城区禁止非法制造、销售和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净化城市大气环境,有效推动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殡葬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保定市中心城区禁止非法制造、销售和露天焚烧祭祀用品。现通告如下:

  一、所涉区域:保定市主城区东三环、西三环、南二环、北三环以内。清苑、满城、徐水三区的建城区。

  二、禁止制造、销售纸钱、纸扎、锡箔、冥钞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中心城区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纸扎、锡箔、冥钞等祭祀用品;禁止在城市街道抛撒纸钱等祭奠物品;禁止在殡仪馆或各类公墓、骨灰堂设置的专用焚烧炉以外场所焚烧死者遗物等用品。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由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文化广电和旅游、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职责依法查处。

  三、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拒不服从工作人员劝导,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树立文明祭奠新风,倡导采用网上祭奠、鲜花祭奠等形式,以文明、清洁、安全的方式缅怀故人、寄托哀思。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2021年11月3日

关键词:保定,中心城区,禁止,祭祀用品责任编辑:王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