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保定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维资中心)获悉,为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让百姓办理业务更加便捷,我市主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从5月28日起全面启用财政电子票据。
据市维资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财政电子票据是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电子票据上印有河北省财政票据监制章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财务专用章,其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开具“河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电子)”。
据了解,交存成功后的业主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电子票据:一是现场交存维修资金的,当场即可打印电子票据;二是通过市维资中心微信公众号缴费的业主,可在其微信公众号上点击特色服务-保定市主城区-电子票据查询,输入相关信息后下载电子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