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保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生效实施。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4月为保定市“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
据了解,该《条例》明确为百姓“看病钱”划清不能触碰的“红线”,为整个医保制度步入法治化奠定了第一块基石。《条例》明确参保人员义务:如果个人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采取将本人的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同时,《条例》明确要求,医保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本次宣传月活动采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组织知识问答、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强化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努力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