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河北
  • 古莲花池
  • 白石山风景区
当前位置: 长城原创

保定表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鑫鹏 吴新玮
2021-03-01 09:55:18
分享:

表彰现场。 长城网记者 刘鑫鹏 摄

  长城网2月26日讯(记者 刘鑫鹏 通讯员 吴新玮)2月26日,在保定市品质生活之城建设暨“三重四创五优化”和“三基”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获悉,高阳等9个县(市、区)、21个部门(单位)被授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孙静玲等153名同志被授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保定市委、市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广泛深入持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质量持续改善,城市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市民素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特别是2020年,面对创建文明城市的严峻形势,保定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列入全市“三创四建”活动重要内容。在各级各部门及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经省文明委审核,省委、省政府批准,保定市及涿州市、高碑店市、唐县继续蝉联河北省文明城市(县城)称号,高阳、易县被授予第二届河北省文明县城称号。

  为激励全市上下进一步振奋精神、乘势而上,动员全市干部群众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力争早日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保定市文明委决定,授予高阳等9个县(市、区)、21个部门(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孙静玲等153名同志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在新的起点上,以更高的标准、更新的举措、更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工作,力争更多的城市(县城、城区)进入新一届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县城、城区),为构建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保定品质生活之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键词:保定,创城,表彰责任编辑:刘鑫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