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后疫情时代,各运动品牌竞争非常激烈的市场大环境下,中国乔丹与美国运动品牌Nike旗下的Jordan Brand却纷争不断。双方因为注册商标等一系列问题,曾多次相见于法庭之上。
自2012年以来,双方围绕商标侵权等打了长达8年之久的官司。时间来到2020年,北京时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决结果是:中国乔丹败诉,25类商标和图形也被撤销。并且撤销了此案件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这个审判结果也彰显了中国法律的严格和不断完善的保护资产权的意识。
然而距离终审裁决仅过去3个多月,微博上又传出了中国乔丹起诉亚马逊、酷买网的消息。后经官方确认,这一来自福建的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的确于日前再次起诉亚马逊、酷买网,该案件目前被交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
究其本次上诉的原因,是由于酷买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通过天猫以及亚马逊等平台销售的Nike旗下Jordan Brand球鞋使用了“乔丹”的中文字样,由此严重侵害了中国乔丹对“乔丹”系列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在经过一审之后 法院驳回了中国乔丹的所有诉讼请求,认为该行为并未构成侵权。于是,中国乔丹紧接着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二次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通过其官方平台对外发布了该案件的具体情况。
在二审时,中国乔丹继续坚持酷买网与亚马逊在销售Jordan Brand的球鞋时使用的“乔丹”中文字样构成了商标性使用,并由此导致公众混淆,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状告Jordan Brand。两家公司则认为其在销售Jordan Brand的球鞋时使用“乔丹”中文字样是基于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姓名权的授权,属正当且合理的使用范围,并未构成侵权。
目前,相关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当中,有关该事件最新进展请留意我们日后带来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