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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

来源: 保定日报  作者:
2020-07-23 1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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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2日讯(记者安亚静)今天,记者从我市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各类事故总量下降,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王会义介绍,进入4月份以来,我市接连发生的4起安全事故。4月29日,保定市高阳振阳染织厂使用的烟气净化设备发生爆燃,造成1人死亡。5月30日,定兴县中桥重钢公司院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6月2日,徐水区万亿建筑公司在设立公路限速标牌过程中,自制的吊装工具触碰了高压线,造成1人死亡。6月19日,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区内,1人坠落阀门井,另3人施救,造成2人死亡、2人轻伤。

  综合分析今年4起事故,对外分包项目和劳务活动事故多发,4起事故中,有3起发生在外包项目和劳务活动中;存在违章作业,所有4起事故都存在工人违章作业,而且是习惯性违章;培训不到位,4起事故都不同程度存在作业人员不清楚岗位风险、不知道防范措施的问题,不知道发生意外情况后的处置办法;生产作业动态风险辨识和管控存在明显问题,如徐水事故中,交通部门和企业作业人员对作业活动区域内的高压线风险辨识不够,没有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定兴县事故中,承包方将构件拉到企业后,发包企业没有人在现场实施共同管理;而鲁岗污水处理厂事故中,发包和承包双方在非作业人员的管理、阀门井防护与管理、相关风险辨识与防控上均存在明显问题。

  在下一步的事故防范中,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要求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类企业在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突出一线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现场的动态安全管控,做到“三个强化”:

  强化对分包项目和劳务活动的安全管控。发包方和承包方必须签订符合实际、责任明确、措施具体的安全协议,双方必须对劳务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认真辨识并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活动中双方必须安排管理人员加强对现场的安全风险实施动态管控。

  强化作业前的动态安全教育和培训。所有作业人员开始作业前,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针对当天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做到“三个知道”;同时,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和作业设备、场地、周边环境安全状况进行确认无隐患问题后方可开始作业。

  强化对“三违行为”的动态管控。督促所有企业进一步建立完善防止和纠正“三违行为”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班组长、安全员等作用,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生产经营行为的动态巡查,确保“三违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

  与此同时,加强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范。我市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市政府在第二季度防范安全事故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并专门进行事故防范警示,市安委办组织召开“6.19”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近日市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提出强化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强化有限空间安全风险辨识,强化有限空间专门安全培训,强化有限空间作业活动现场刚性规定要求的落实,强化有限空间安全执法,强化有限空间事故警示教育。

关键词:责任编辑:马书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