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0日起,我市围绕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扩大改革措施覆盖面,全面实施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是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通过手机等方式出示使用,不仅减少纸质证明凭证,免去粘贴检验标志的麻烦,还便于车辆租赁、二手车交易、保险理赔等领域应用。
据悉,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办理车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手续,待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公安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使用。六年内免检车辆可直接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也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上线检验车辆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可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公安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通过全国统一的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核发,具备统一性、唯一性、安全性的特点,采用了专用的加密防伪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