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将鹰隼移交给林业局工作人员照顾。
本报讯(记者邸志永 通讯员兰天丽)远望以为是高速上的障碍物,走近才发现是一只大鸟。6月5日,高速交警涞水大队民警救助了一只鹰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当天上午,涞水大队民警巡逻至京昆高速石家庄方向72公里附近时,远远发现行车道内有障碍物,民警把警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准备清理障碍物时,发现竟是一只大鸟。民警走过去以为会把它吓跑,可民警到跟前,它依然没有要飞走的意思。民警将它带回大队,经上网了解,该猛禽体态与鹰隼吻合。鹰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即使在野外也十分罕见。
经过简单检查,民警发现其翅膀处受伤出血,立即对猛禽的伤口进行简单处理,为其提供鲜肉和水并积极与涞水县林业局进行联系。林业局专业护鸟人员到达现场后,指出被救助大鸟的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隼。
目前,鹰隼已经移交涞水县林业局进行专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