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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医保局带量采购药品涉及品种价格大幅下降

来源: 保定日报  作者:
2020-06-03 17: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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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金丽 通讯员丁柳月)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 6月1日起,三明联盟非一致性评价药品中选结果和配套政策正式在我市落地执行,并同步执行医保支付标准。这标志着我市与福建省三明市同步用上了降价药品,通过跨区域联盟带量采购,进一步实现保障临床用药需求、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的目标。

  此次带量采购的7种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分别是复方甘草酸苷、米力农、利奈唑胺、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头孢替安、兰索拉唑,分别属于消化系统药物、循环系统药物、抗感染药物、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涵盖了慢性肝病、心力衰竭、感染性疾病、消化道溃疡等治疗领域。据统计,这7种药物的价格总体降幅成效显著,平均降幅69.52%,单品种最大降幅达91.63%。

  据了解,本次集采打破部分未过评仿制药价格居高不下的局面,打通药品流通的区域壁垒,不仅进一步做实做强联盟合作,也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成果进行了有益延伸和巩固,在保证药品质量和疗效的前提下,降低虚高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药费负担,同时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共125家,按照要求参加了“三明联盟”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带量采购。其中,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开出了“三明联盟”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第一单,品种为甲泼尼龙琥珀酸钠,降幅达79.38%。

  市医保局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监管的作用,加强中选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回款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管,监测预警药品短缺信息,切实让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在做好中选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同时,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到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相关链接:什么是三明联盟?

  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三明联盟是原国务院医改办、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直接指导下跨区域、非行政隶属、开放共享的药品耗材(含试剂)联合限价采购全国联盟。三明联盟紧跟国家医改方向,以三明经验为基础,贯彻执行跨区域采购、“两票制”等国家医改文件精神,联盟内平台共享、目录共享、价格共享、资源共享,实现联盟城市药品耗材采购的协同效应。

关键词:责任编辑:马书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