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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这两个《条例》将在保定实施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鑫鹏
2020-05-19 18: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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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9日,保定市政府召开解读《保定市河道管理条例》《保定市禁牧条例》新闻发布会。这是发布会现场。 刘鑫鹏 摄

  长城网保定讯(记者刘鑫鹏)5月19日,从保定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保定市河道管理条例》和《保定市禁牧条例》(以下简称两部《条例》),已于今年3月27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

  保定位于雄安新区上游,承担着雄安新区区域生态支撑的重要功能。保护好林地、草地、湿地以及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对维持区域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承载力具有重要作用。

  “这两部《条例》的实施,是保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重要保障,也是转化自然资源为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体现。”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霞介绍。

  解决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新矛盾

  据了解,保定是水利大市,河流众多,水系发达,仅列入水利普查名录的河道146条,各类水库94座。近年来,该市大力实施河道清理和整治工作,河道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但随着经济形势不断发展,河道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保定市河道管理条例》对河道整治与建设、管理与保护的职责做了具体划分,进一步理顺了河道管理机制,将为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保定市政府副市长王月衡介绍。

  同时,保定市作为京津保三角的重要组成部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赋予了该市生态支撑区的重要地位。多年来,该市营造了大面积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使得区域水源涵养和生态屏障功能得到明显增强。但是,限于自然立地条件等方面的原因,导致造林保存率不高,封山育林受到极大影响,畜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

  对此,王月衡指出,通过制定《保定市禁牧条例》对放牧行为进行规范,是强化生态支撑功能的现实需求,保护自然资源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对实现森林资源保护与畜牧业协调发展,切实维护生态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两部《条例》地方特色鲜明

  《保定市禁牧条例》共分25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禁牧的指导原则,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重点对禁牧区域、规划实施、规划调整、设立标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绍辉介绍,《保定市禁牧条例》是在借鉴张家口、白银等地禁牧条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该市禁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的禁牧规定,具有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管理职能,强化政府主导,各部门协调配合;重视引导各社会主体参与禁牧工作积极性,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各社会主体参与禁牧工作的地位;将禁牧工作与封山育林、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实现统筹规划、有机结合等特色。

  《保定市河道管理条例》共分六章44条,明确了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河道管理的基本原则、财政保障,市、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职责,重点对规划、用地、建设、管理、行政处罚等方面作了明确规范。

  保定市水利局副局长吴剑松介绍,《保定市河道管理条例》是在借鉴浙江、北京、天津、广东、四川、江西、贵州等省以及扬州、无锡、济南、宁波等市河道管理法规的基础上,充分结合保定市河道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明确了河道的概念、理顺了河道管理体制、强化河道的安全管理、提出了保障生态环境用水等地方特色。

关键词:保定,立法,生态保护责任编辑:刘鑫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