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曦 通讯员邹雪梅)3月2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清明节期间清苑区将开展祭祀禁烧行动,从即日起至4月5日,综合执法队巡查野外大田和墓地。
据相关负责人称,清苑区将成立成立19个禁烧巡查综合执法队,每个巡查队4人,分别负责18个乡镇和城区禁烧工作巡查,每个巡查队由所包乡镇主管副职带队巡查,巡查时间为早8时至晚10时。负责对秸秆禁烧平台交办的火点或巡查中发现的火点,依据部门职责,予以严厉打击,依法处置。每天乡镇主管副职负责召集禁烧巡查执法队开展工作,工作开展情况日汇总并报区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成立乡、村昼夜巡查队,白天巡查队每村每天由2名乡镇干部带队,村安排8名人员,分包地块,拴桩定位,责任具体到人。巡查时段为早8时至晚10时;夜间巡查队每村每天由1名乡镇干部带队,村安排2名人员,巡查时段晚10时至早8时交接班,做到巡查时间无缝隙。
如发现点火人员,将处以经济和行政处罚,确保辖区内不冒一股烟、不着一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