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印发2019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党委和政府层面将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评价
为做好2019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省安委办日前印发《2019年度党委层面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实施细则》《2019年度政府层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对各级党委层面主要考核评价9项内容,考核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情况,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履行职责情况,召开各类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情况,领导带队检查工作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各级党委对安全生产督察督办及检查考核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失职责任追究、奖励惩处挂钩等各项制度建立情况等。
对各级政府层面主要从3个层面进行考核。
政府本级层面主要考核3个方面内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与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各级政府领导班子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履行职责情况、召开各类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情况、领导带队检查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落实情况、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督察督办及检查考核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建立情况等;监管监察基础能力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各级政府、管委会、工业园区等监管监察机构、装备建立及配备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保障经费落实到位情况等;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及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双控机制建设、打非治违、暗查暗访、安全生产巡查、领导包联责任制等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部门层面主要考核两个方面内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与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部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履行职责情况、召开各类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情况、领导带队检查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落实情况等;有关工作安排部署及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双控机制建设、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等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企业层面主要考核3个方面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记者潘文静 通讯员郑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