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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
这些人在市三中心医院就医1年最高减免3万元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鑫鹏
2019-08-08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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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导诊台。 杜爱红供图

  长城网保定讯(刘鑫鹏)日前,从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获悉,作为保定市政府指定的惠民医院,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等城乡贫困群体在该院就医可享受政府直接补贴。根据具体优惠政策,每人每次减免不超过1万元,每人全年累计减免不超过3万元。

  据了解,城乡贫困群体就医优惠政策旨在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切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直接关系群众的惠民事项,进一步把该市惠民医疗工作做好。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惠民医院)为政府指定的政策执行医院。具体优惠政策对象为保定市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

  享受就医优惠政策对象到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就医时需持相关证件、证明。其中,特困供养人员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和本人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及相关证件和本人身份证。低收入家庭是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家庭。该类对象需持村委会、乡(镇)政府(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民政部门三级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优惠政策对象在市第三中心医院门诊就医,享受门诊“一免三减”政策,即免收普通门诊诊察费自负部分,治疗费、检查费、药费减免25%。优惠政策对象在该院住院就医,按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再减免自付金额的40%;往返50公里以内救护车免费接送;免费供应早餐。血液透析病人按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再减免自付金额的85%。

  据了解,每人每次减免不超过1万元,每人全年累计减免不超过3万元。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就医实行惠民医院首诊。因专业等原因,惠民医院不能处理需转院的,由惠民病床调度中心登记并办理转院手续,转往其他医院治疗。接收医院按优惠政策结算后,将所发生的费用,每月报市惠民病床调度中心,惠民病床调度中心审核后按期结算。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因病情危急,需就近在其他医院急诊就诊的,应在3日内到市惠民病床调度中心办理转诊手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实施细则》(冀人社发【2016】47号)文件规定给予救助,不再享受惠民医院就医优惠政策。

关键词:保定,三中心医院,惠民政策责任编辑:马书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