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规范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
安排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不得虚夸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去向和岗位,避免误导学生及家长,防止造成学生及家长的要求与现实情况出现落差而产生不满情绪。”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紧急通知,加强和规范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工作管理。
通知明确,严禁在签订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之前安排学生实习,实习协议应约定学生实习报酬;严禁安排每天超过8小时的实习;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严禁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安排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通知要求,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范安排学生实习,防止随意安排学生实习。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确需调整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应遵循人才培养方案订制程序审慎进行调整修订,并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记者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