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定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
保定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全文如下。
2018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年,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还有很多硬任务,按照优先顺序,采取强有力的举措,持续攻坚拔寨,巩固发展农业持续向好形势,切实稳住“三农”基本盘。
今明两年“三农”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三农”工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打好脱贫攻坚战,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水平,深化新一轮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如期完成到2020年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
一、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一)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按照既定目标,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确保2019年全市实现4.67万贫困人口脱贫,阜平、涞源两县脱贫摘帽。2020年上半年实行集中扫尾,实现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下半年巩固提升,迎接国家考核评估验收,消除绝对贫困,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市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聚力深度贫困地区攻坚。继续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把扶贫工作重心、政策支持重心、社会帮扶重心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把脱贫攻坚资金、重大工程项目、扶贫政策举措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加大对阜平、涞源2个深度贫困县、4个深度贫困乡(镇)、35个深度贫困村的支持力度。继续深化产业扶贫,推进扶贫产业全覆盖。把发展扶贫产业与乡村产业兴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特色种植、畜牧养殖、林果、旅游、光伏、家庭手工业、电子商务等富民产业。支持引导有条件的贫困户以土地、林地、建筑物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让贫困户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落实“五包一”“三包一”“一包一”制度,以重大扶贫工程和到村到户帮扶为抓手,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着力改善发展条件,增强贫困群众发展能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
(三)精准推进非贫困县贫困人口脱贫。全面落实省《关于统筹推进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非贫困县扶贫机构建设,在脱贫任务较重的乡(镇)设置扶贫工作站,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参照贫困村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扶贫脱贫工作。加大对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改善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尽快让贫困群众甩掉“穷包袱”,摘掉“穷帽子”。
(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强化脱贫后续扶持,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进一步明确脱贫“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监管”,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对非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和非持续稳定脱贫户,实施针对性扶持和救助,防止出现新的贫困人口,防止边脱贫边返贫边增贫现象发生。对非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加强监测管理,防止低保对象成为贫困人口。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坚持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总结脱贫攻坚的实践创造和伟大精神,将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并纳入乡村振兴架构下统筹安排,及早谋划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的战略思路,制定针对收入水平较低人口的中长期帮扶措施,防止返贫。
二、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培育发展
(一)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建设907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390万吨以上。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资源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20万亩。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水库、塘坝等小型水利设施,完善灌溉配套设施,推广节水灌溉,到2020年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0万亩。
(二)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围绕京津冀都市群和雄安新区消费大市场,以发展高效特色农业为引领,进一步优化特色农产品生产布局,加快构建高端高质绿色产业发展体系。粮食产业,重点打造以清苑、高碑店为核心的8万亩强筋小麦生产核心区,以涿州、涞水、高碑店、徐水、清苑、定兴、顺平为核心的10万亩鲜食玉米种植区,西部山区唐县、曲阳、涞源、涞水、易县等谷子生产区。蔬菜产业,推广普及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2019年全市蔬菜绿色发展十大技术推广面积50万亩(次),设施蔬菜发展到30万亩。食用菌产业,稳定平菇、杏鲍菇、金针菇、双孢菇、草菇等生产规模,适度增加香菇、木耳等木腐菌的生产规模,扩大珍稀菌类生产规模,重点在阜平、唐县等12个县(区)建设3.5万亩食用菌生产区。中药材产业,在平原种植区推进以“八大祁药”为主的中药材种植,在太行山区推进以黄芩、柴胡为主的仿野生中药材种植,到2020年种植面积平原区发展到20万亩、太行山区发展到10万亩。林果产业,引导西部山区扩大优质水果种植面积,重点发展苹果、梨、桃、葡萄等优势果品,支持创建成方连片水果现代园区,集中打造一批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实施畜禽产业提质增效行动,稳定具有传统优势的猪禽养殖业,扩大牛羊比重,着力打造一批生猪、蛋鸡、肉鸡、肉羊、肉牛优势产区。深化奶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奶业现代化建设水平,增加优质生鲜乳制品的供给能力。
(三)努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依托京津冀农业协同创新平台、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积极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提升农业自主创新能力,2019年底全市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达到40家,省级精品园区发展到7家。到2020年,培育70个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省级精品园区达到11个。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到2020年,主要粮食作物主推技术与主导品种到位率达到95%以上。支持龙头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开展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应用,2019年重点打造3家省级创新型农业企业,帮助企业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提高农业信息化平台使用效率,建立覆盖全市的农业信息化示范应用平台,普及“中国农技推广APP”,基层农技人员使用率力争达到90%。深入开展农村“双创”活动,以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吸引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着力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实施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行动,加快省级农产品追溯平台推广应用,以检疫证明、追溯卡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二维码追溯等为抓手,构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监管衔接机制,到2020年主要农产品实现全程可追溯。实施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对标国际标准,依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突出地方标准,推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标准化粮油生产示范区、现代化农业园区、菜篮子大县,畜牧业绿色示范县、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整产业整建制实施标准化生产,2019年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力争达到65%。到2020年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0%。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行动,坚持“全覆盖、无禁区、严监管、零容忍”,实施网格化监管,对主要农产品产地实施全覆盖抽检,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到2020年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覆盖。
(五)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依托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太行山农业创新驿站,每个县确定1—2个主导产业,实施标准化生产,进行全产业链开发,开展形象设计,厚植文化内涵,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施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价值提升行动,鼓励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名牌优质产品,积极帮助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争取省级奖励资金支持。鼓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品牌共建共享,打造品牌联盟。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品牌宣传、展示和推介活动,组织参加全国性的大型展示活动,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提升保定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实施品牌服务体系完善行动,坚持创品牌、护品牌并重,严厉打击品牌盗用、套用、滥用等行为,健全失信“黑名单”制度,切实保护品牌形象。
(六)积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着力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和节水技术,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8.21亿立方米,实现节水小麦品种全覆盖。着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农药和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认真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广“规模养殖、标准饲养、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冷鲜上市”产业发展模式,尽快构建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无害化处理体系。
(七)强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发挥地域特色产业优势,创优发展环境,坚持内育外引相结合,扶持本地现有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发展壮大为本地乃至全市、全省行业领军企业。同时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举办推介会、开展网络招商等多种方式,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到保定投资兴业,引进一批发展前景好、产业集聚力强、带动能力大的农业项目,对引进年实际投资额达到5亿元、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项目,推荐争取省级农业产业化奖补资金。鼓励引导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对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联合,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0年创建市级以上示范联合体30个。实施重点龙头企业提档升级行动,对于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年投资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特别是对年度项目投资额达到3亿元的省级龙头企业,推荐争取省级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农产品主产区转移集中,支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和主食加工园区,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县域,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达到1.75:1。
(八)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建立完善现代流通体系,推动重要农产品集散地、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智慧升级,鼓励企业在县、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快构建环京津鲜活农产品1小时物流圈。释放乡村生态优势,因地制宜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求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乡村新型服务业,在西部贫困县继续开展“共享农庄”“共享山庄”建设试点,开发推介一批美丽休闲乡村精品线路和特色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加快构建环京津市民休闲度假圈。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布局建设一批集观光采摘、农事体验、休闲游憩于一体的绿色田园综合体,推动林果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提质增效。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大力挖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
三、推进乡村建设,提升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加强规划引领。坚持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按照国家、省有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适时开展保定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五级两规一导则”要求,科学编制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衔接,推进“多规合一”。强化乡村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力,大力整治乡村建设无秩序问题,严格按照规划推进乡村建设,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2019年底,基本实现乡村规划编制全覆盖、管理全覆盖。
(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开展“五清三建一改”活动,2019年国庆前基本完成“五清”任务,年底前60%的村庄完成“三建”任务;2020年,所有村庄全部完成“三建”任务,面上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干净、整洁、有序,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明显提高。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推行市场化模式,加快推动终端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加快推进高碑店市、涞水县、满城区等3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2020年完成蠡县1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本形成设施配套、投入保障、机制完善、运行高效、城乡统筹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逐步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和模式,有条件的地区同步开展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2019年改造农村厕所32.75万座,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6.7%,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4%以上;2020年,改造农村厕所32.93万座,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7%,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粪污处理率达到75%,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坚持集中处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集中管网,实现终端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对规划纳入城镇(园区)污水管网的村庄,将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集中统一处理;对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村庄、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庄生活污水进行重点治理;对白洋淀周边及入淀河流沿岸村庄、因地制宜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厕所改造一体化综合治理工程,推进雨污分流、引导和鼓励再生水回用;其他地区要加强生活污水排放管控,2019年累计实现1800个村庄生活污水管控,累计完成550个村庄污水治理;2020年累计实现4245个村庄生活污水管控,累计完成740个村庄污水治理。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3%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75%,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开展村庄容貌提升行动,推动村街硬化,到2020年,实现农村公路穿村路段硬化全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完成主街道硬化任务,自然村到主村有一条畅通安全的道路;以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为重点,积极开展街道、隙地、庭院及村庄周围绿化,到2020年,村庄绿化率达到35%;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文化广场、学校、村民中心等重要场所安装照明设施,到2020年80%以上的村庄公共照明达标;清理村庄内私涂乱画,整治有碍观瞻的墙体外立面,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乡村振兴战略宣传绘制文化墙;建立“一约两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引导村民提高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推进地名标志设置标准化,按照国家标准《地名标志》(GB17733—2008)和地名管理有关规定,设置村、街、路、巷、门户等地名标志牌,实现农村地名标志设置全覆盖;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村标准,50%以上的庭院建成美丽庭院,10%的庭院建成精品庭院。
(三)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强和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完成示范县项目实施,督促2018年示范县徐水区、高碑店市2019年5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指导2019年示范县唐县、定兴县、阜平县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认真做好“三区”同建示范项目工作,优先选择“三边一地”(县城周边、园区周边、景区周边和乡镇所在地),大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着力打造“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乡村振兴战略综合体,到2020年打造52个乡村振兴战略综合体。落实统筹规划、连片打造、“三区”同建、“四村”联创、多类推进的要求,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每个县(市、区)要选定1—2个示范区进行重点打造,市级抓1—2试点,同时作为省级试点推荐后备,指导高碑店市做好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严格落实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市县领导分包制度。每年从示范区中择优选定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场观摩会议承办地,结合庆祝中国农民丰收节展示成果、庆祝丰收。同时优中选优,积极争取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场观摩会议承办权,向全省展示保定乡村振兴成果。
(四)稳步推进“空心村”治理。结合易地搬迁、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等,因地制宜,采取易地新建、联村并建、整治提升等方式,加快推动1172个“空心村”治理工作,到2020年,全市“空心村”治理任务基本完成。重点指导涞源、阜平、涞水、唐县、望都、易县等6县加快推进宅基地空置率50%以上44个村庄的整治工作,结合“空心村”改造和异地扶贫搬迁,在迁入地谋划实施一批适宜的种养业、手工业等特色产业项目,积极发展生产、生活资料市场和农家乐经营点等服务业,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增加收入。
(五)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实施耕地保护提升工程,建立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在地下水超采区开展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持续推进“一核三带八廊十片林,五库九河十湿地”生态建设,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高标准开展国土绿化行动,2019年全市营造林12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64万亩,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30万亩,森林抚育35万亩。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大力实施工程节水、农艺节水、品种节水、设施节水等各项节水措施,减少农业地下水开采量,加快实施蠡县、高阳等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到2020年,压采地下水量不低于3.99亿立方米。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大乡村河湖水域岸线的水生态空间管理。加强水污染治理,以入淀河流为重点,严格落实《白洋淀上游流域治理实施方案》,全力抓好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提标、城中村污水、城镇雨污分流、黑臭水体、畜禽养殖、纳污坑塘、河道清洁、农村环境等“十大重点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沿河1000米范围内村庄垃圾全部收集处理,所有积存垃圾实行统一清运、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2020年底前,沿河1000米范围内村庄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或有效管控,全部纳污坑塘完成整治。
(六)提升农村能源保障水平。因地制宜,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扎实做好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按照“以气定改、以电定改”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完成省定农村清洁取暖年度任务。优先抓好传输通道区域、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县(市、区)新型清洁取暖替代工作,推进“光伏光热+”、石墨烯和聚能电暖、地源热泵、地热能、生物质能、醇基燃料等新能源取暖试点。到2020年,全市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其中平原农村生活和取暖散煤基本“清零”。
(七)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到2019年秋季开学前,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的两类学校超过80%。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制度。健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根据乡镇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机构,推进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开展市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合理配置和规划布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到2020年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覆盖率达到70%。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2019年放映电影61728场。
(八)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供水保证率,重点解决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5.3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到2020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2019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800公里。全面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和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完善县乡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农村电网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农村移动和固定宽带网络建设,实施行政村通光纤工程,扩大农村移动通信基站铁塔布局范围,推动实现农村地区移动宽带网络人口全覆盖,推进提速降费。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长效管护运行机制,做到“三有”,即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
四、深化新一轮农村改革,释放农村发展新动能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登记成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土地经营权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落实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和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和办法。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政策。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整理,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加强废弃地复垦、未利用地和中低产田改良。加强保定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完善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优化布局、扩大增量、盘活存量、多措并举,切实保障乡村振兴用地。扎实开展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
(二)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确保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县级政府加快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2019年底前完成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引导农民以土地、林地、农宅等资源资产入股,开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明确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继承、有偿退出等权能。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规范交易行为、完善服务功能。国家级试点望都县、省级试点涿州市和安国市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现代农业园区涉及村、特色产业覆盖村和贫困村,工作标准和要求等同于省级试点,按照省要求如期完成改革任务。大力推进农垦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支持供销合作社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经营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新增1000家左右。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
(四)强化农村金融改革。建立普惠金融支农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县城、乡镇设立网点、延伸服务,增强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能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持续加大对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加大财政对信贷担保机构支持力度,做大做强市担保公司等涉农担保机构,完善涉农担保体系,到2020年实现全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全覆盖。充分发挥保定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作用,降低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企业的融资成本。探索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争取居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继续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村村通”建设,鼓励金融机构采取“互联网+金融+电商”“电商平台+村级服务站”模式,建设农村金融便民服务站。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创优投资环境,优化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投资乡村振兴领域。加快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与基层农村信用社“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
五、建立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一)开展乡村治理实践。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治理体系,搭建多元服务平台,统筹建立村级群团工作站、群众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促进村级事务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基层纪委监委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指导。推进和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乡村法治水平。统筹乡镇站所改革,强化农技、农经、动物防疫等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乡镇有队伍、有资源为农服务。对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但要防止随意增加村级组织工作负担。加快推进乡镇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促进县乡村三级网上办事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乡村综合服务平台,2019年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规范的农村综合服务站,实现村民“办事不出村”。
(二)推动乡村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善行河北、善行保定”主题道德实践活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每年培树一批“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到2020年5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70%以上乡镇达到县级以上文明乡镇标准。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发挥“两会一约”自治作用,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实施农村特色文化产业提升培育壮大工程,以县为单位,引导农村地区深入挖掘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实施“文化+”战略,大力发展特色手工业、演艺业、乡村文化旅游业等特色文化产业。
(三)推进平安乡村创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构建农村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科技防范达标工程建设,推进“平安乡村”创建。深化网格化管理工作方式,推动“雪亮工程”建设,提升农村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社区警务、警务辅助力量、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农村综治维稳组织,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全面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打击力度。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深入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创新“枫桥经验”,加强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采取领导干部包联的办法,妥善解决信访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六、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战斗堡垒作用
(一)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在以建制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探索联村并建、村企联建、强村带弱村等党组织设置方式,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农民工聚集地等加快建立党组织。健全完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治理机构。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党组织建设。推行村党组织标准化、制度化、智慧化建设,持续推进精品党建示范区创建。深入实施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转化提升”工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调整退出机制,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后进村党组织,把村党支部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深化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做好省级“万人示范培训”选派工作,组织好市级重点培训,县级兜底培训,实现届中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星级管理制度,重点围绕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落实、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指标进行评星定级,评定结果作为绩效工资、表扬奖励的重要依据。对于任期内连续2次或累加3次考核不称职的,进行调整退出。落实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的要求,并建立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
(三)强化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落实财政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政策规定,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健全资金监管制度,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健全落实村干部基础职务补贴正常增长机制,提升农村干部报酬待遇。通过规范集体承包合同、加强荒废土地开发、开展土地流转服务、有序进行土地整理、探索发展楼宇经济、用活政府投资和社会帮扶资金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和自我保障水平。到2020年,基本消灭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将村干部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挂钩,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突出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可从村集体收入中列支一定资金给予奖励。
七、强化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夯实乡村振兴政治基础
(一)加强乡村振兴制度建设。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乡村振兴,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的实施细则,建立市委统一领导、市政府负总责、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推进机制,确保国家和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落实各级党委农办和农业农村工作部门要由党委副书记分管的要求,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加强“三农”工作统筹协调。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认真梳理乡村振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建立任务清单,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部门职责,积极作为,齐心协力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落实“重中之重”战略的具体举措,切实落实到位。干部配备优先考虑,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班子。要素配置优先满足,分别研究出台资金、土地、人才等具体支持政策,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各级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公共服务优先安排,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
(三)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培育、配备、管理、使用。拓宽乡镇干部选拔渠道,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机制。优化提升村党组织带头人,拓宽村“两委”班子成员来源渠道,加大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力度。整合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着力培养既懂农业农村又熟悉法律的综合农业专业执法人才。把乡村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建立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表扬奖励。把乡村振兴相关内容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部分,制定实施专门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任务,梳理短板弱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进度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期各项任务质量效果。继续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市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加强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日常督导。继续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培养、考察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紧密衔接,考核结果优秀的进行表扬,连续考核结果居于后位的,由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