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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西湖雅居开发商不退房款 法院不受理

来源: 河北网络问政平台  作者:
2019-03-26 10: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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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诉求:保定市西湖雅居开发商不退房款 法院不受理

本人于2016年10月8月通过保定市凯丰新建房屋销售代理有限公司购买位于保定市竞秀区七一路与西二环交叉口西北侧西湖雅居房屋一套,并支付30000元款项,其中20000元为电商费,10000元为房款。2016年10月13日本人与保定市中翔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内部认购合同》,购买西湖雅居10栋1单元802室房屋一套,并交付了30%房款。2016年11月27日《内部认购协议》的甲方变更为保定市锦华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多次了解涉案楼盘情况得知保定市锦华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开发手续。2018年12月17日本人与保定市锦华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账,其应向本人付款331184元。其法人代表于2018年12月23日偿还原告20000元整。2019年1月29日法人本人自愿对本人的房款、电商费、利息等承担担保责任。现本人要求其退还购房款、电商费、利息等损失。

本人与开发商达成退款协议,但其始终未履行,本人于2019年2月1起诉至竞秀区人民法院,竞秀区人民法院以房屋没有预售证为理由不予立案,且拒绝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这种做法是否违规,这种事情如果不能起诉是不是开发商就能把我的钱款全部侵占掉了?

 

保定市委 回复:

网民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竞秀区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西湖雅居项目位于西二环与七一路西延交口西行1000米处,项目占地80余亩,开发商为保定市锦华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今年年初有网民通过平台反映该项目涉嫌非法集资问题,后该案件由竞秀区公安分局江城派出所受理侦查,为此竞秀区法院认定该案不属于民事受理范围,对您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并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根据公安部门调查反馈,该项目购房者首付款共计900余万元,项目法人承诺3月底开始退还房款地块。目前,该项目地块已纳入政府收储,下一步竞秀区委将敦促项目法人尽快退款。欢迎您继续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


日期:2019-03-19

关键词:责任编辑:马书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