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河北省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两个公告,撤销1家药商的GSP证书,吊销2家药商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保定保定东队医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核查指导原则》的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GSP认证证书。
保定崇德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一百五十五分店和涿州市健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销售假药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该局依法吊销上述两家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