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月19日,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5%,长三角地区下降1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有所上升。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制定问责办法,并逐月通报各地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对完不成目标的,将采取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问责措施。
我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的三大重点区域,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汾渭平原11个城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提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
据介绍,2018年秋冬季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尤其是中南部区域气象条件十分不利,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偏少,静稳天气频发,大气污染扩散条件接近十年来平均,较上年同期偏差。特别是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初,受沙尘过境、大范围高湿、大雾等极端天气影响,发生两次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今年1月初,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又经历一次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静稳、高湿的不利气象条件促使大气污染物快速积累并加剧二次转化和吸湿增长,河北南部、河南北部、山东西部甚至安徽、江苏的北部地区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长达十几天。
经生态环境部与中国气象局联合会商,今年1-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温度较往年偏高,降水偏少,大气扩散条件偏不利;汾渭平原基本持平,长三角地区略为有利。
生态环境部提出,将紧抓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不放松,加强预测预报会商,规范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工序或生产线。紧抓精准治霾不放松,指导地方逐行业开展污染绩效评估,树立行业环保标杆,对达标企业和标杆企业给予政策鼓励。
同时,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治理,保障温暖过冬和清洁取暖两个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持续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重点监督检查散煤清洁替代、“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和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大气污染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污染问题突出、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强化问责。(记者段丽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