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人冒险爬上高楼尖顶跳舞遭质疑一涉事男子曾多次违规爬楼网友谴责其不负责行为三名肇事者被重庆警方带走
童虎等人在228米的重庆纽约大厦顶端跳舞
童虎被警方带走
昨天,据媒体报道,三名年轻人在12月16日爬上了重庆的一座大厦,在228米高的尖顶上跳舞并且拍摄,随后三人被带上了警车。还有消息称,其中一位是重庆地区的爬楼“惯犯”童虎。一位熟悉爬楼群体的知情人士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爬楼的人不少是为了炫耀,他们之所以能屡屡得手,是因为这种行为往往难以被从严处罚,此前有被抓到的最多也是罚款,而本次童虎被警方带走,或许可以给爬楼群体一个震慑。
爬上228米楼顶跳舞被警方带走
据当地媒体报道,12月16日,三名年轻人爬上了高达228米的重庆纽约大厦顶端,并在上面跳舞拍摄视频。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此三人随后被带上了警车,其中一人名叫童虎,在爬楼群体中知名度很高。
北青报此前曾对爬楼群体进行过报道,去年8月,童虎就爬上了南京450米高的紫峰大厦,并在楼顶拍照引发大量争议。此人曾在重庆、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广州、深圳等地攀爬高层建筑,曾爬上过近600米的天津高银金融117大厦。在重庆本地他还爬过318米高的联合国际大厦。童虎等人爬楼时从来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也从不会通知物业方。
北青报记者在童虎微博中看到,他时常会晒出在不同楼顶的照片。在一个短视频平台中,童虎也会不时发布他的爬楼视频,视频中他站在狭小的空间内摆出各种拍照姿势。而截至目前,他也积累了5.8万的粉丝。
本次童虎被警方带走也引发了网友关注,大量网友批评童虎等人的行为,认为他们不顾风险爬楼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对生命的不敬畏,而且会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北青报记者多次联系童虎,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有爬楼者被发现后曾被罚款
昨天,童虎的一位朋友刘天(化名)对北青报记者称,他看到了网上关于童虎在重庆爬楼的新闻,他也不认同童虎的做法。刘天称,童虎等人在公共建筑物进行无防护的极限运动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去年11月8日,这个圈子(爬楼)里另一个著名的人物咏宁失手了,他从楼上摔了下去。咏宁的死让爬楼党的名声急剧恶化,童虎和咏宁一样,做的都是无防护爬楼。”
对爬楼党的限制和防备如今也越来越多,另一名重庆爬楼群体的成员程杰(化名)对北青报记者称,之前他也曾爬上过重庆的联合国际、日月光等楼顶,但现在很多楼都没法再上去了,越来越多的楼顶被封闭,一个接一个加装防盗门,已经很难有楼再让他们肆无忌惮地爬了。
程杰对北青报记者称,他们爬楼一般都不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最多偶尔戴个安全帽。程杰称,他们都被保安驱赶过,也被罚过款,但没听说有人被警方带走。此次童虎被带上警车,在爬楼群体中也引发了震慑效应。
律师称爬楼不仅危险还涉嫌违法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称,爬楼党攀爬建筑物,在建筑物楼顶进行拍摄或其他活动,需要经得物业方面同意。爬楼党并非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未经建筑物所有权人及管理人同意,攀爬建筑物,在建筑物楼顶进行各种活动,都涉及到对建筑物所有权人及管理人对建筑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侵犯。
韩骁介绍,爬楼是一项极其危险的活动,有的爬楼党为了应对物业的阻止,甚至采取溜门撬锁等违法行为攀爬建筑物,损坏公私财物,涉嫌违法;爬楼党的行为还可能引发围观,甚至造成交通堵塞及其他意外事故,涉嫌扰乱公共秩序。
韩骁介绍,对爬楼者的处罚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韩骁认为,攀爬高楼,对攀爬者本身存在高度危险,也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文/本报记者郭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