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网相关信息截图
9月26日,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预算单位住房公积金缴款方式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资金划拨及资金缴纳方式。
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与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省直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收款银行签订《省直住房公积金汇缴结算协议书》,同时与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签订《小额支付系统划款授权书》。
住房公积金缴款方式由缴存单位采取网银、银行柜台转账等方式变更为由中心从协议约定的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内按月扣划。
各预算单位2018年9月30日前到省直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领取《汇缴结算协议》(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后,于2018年10月15日前交回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