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石家庄市区天空湛蓝,碧空如洗。河北日报客户端记者史晟全摄
日前,生态环境部通报上半年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其中在“空气质量改善幅度相对较好”城市中,石家庄市排名第15位。监测显示,上半年,石家庄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为8.17,同比下降16.2%。
今年以来,石家庄市强化协同减排,保持铁腕治污高压态势,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深入排查,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地”,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共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1449家,其中关停取缔类857家,提升改造类591家,整合搬迁类1家;目前已完成整治633家。“针对‘散乱污’企业夜间生产、隐蔽生产、违法生产等特点,我市将加大夜查和突击检查力度,运用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等手段进行督导检查,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形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合力。”石家庄市环保局副调研员张建民表示,9月底前,将全部完成提升改造;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合搬迁。对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关停取缔,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石家庄市工业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2608家,目前均已安装初步处理装置。对重点企业和深度治理的企业实施夏秋季错峰生产,其中,6月1日-9月30日,在易形成臭氧的高温时段(每天10:00-16:00)实施错峰管控;市内五区高温时段禁止汽车喷漆,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革、印染等行业,调整高温生产时间。
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及治理,按照要求,今年石家庄市计划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13台,截至目前已淘汰83台,完成总任务量的73%;计划提标改造燃煤锅炉28台,已完成24台,完成总任务量的86%。
严打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石家庄市环保局开展了主城区异味排查整治、医药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截至7月30日,石家庄市立案处罚2839件,同比增加61%,罚款1.31亿元,同比增加135%,已拘留101人,移送涉嫌犯罪13件,查封扣押49件,按日计罚10件,限产停产3件,有效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18年上半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情况显示,今年1至6月,环境行政处罚力度较大的省份有江苏、广东、河北、山东,而在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排名前十的地市中,石家庄市名列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