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近日确定了一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河北2市8县入选。这些县市将落实农村重磅改革,快看有你家乡吗?
近日,农业农村部确定了一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共3个省、50个地市、150个县(市、区)为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其中,河北共2个地市、8个县(市、区)榜上有名。
整省试点到2020年10月底结束,整市和整县试点到2019年10月底结束。
先随小编来看具体名单~
试点地市 |
试点县(市、区) |
石家庄市、邯郸市 |
怀来县、卢龙县、望都县、文安县、任丘市、武邑县、平乡县、定州市 |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这三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农村集体资产包括:
1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2 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
3 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资料图。图/视觉中国
看看你们村要怎么改?
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改革主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
已经开展这项改革的村镇,要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让农民有更多获得感;没有开展这项改革的村镇,可根据群众意愿和要求,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作出安排,先进行试点,再由点及面展开,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不同于工商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
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改革试点中,要探索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
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保障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利
组织实施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改革试点。
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出具股权证书。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
探索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现阶段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可以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
全国13万个村组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良好开局,目前已有超过13万个村组完成改革,确认集体成员超过1亿人。这是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中央农办副主任韩俊19日在农业农村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的。
韩俊说,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场硬仗。截至2016年底全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总额达3.1万亿元,村均555.4万元。目前各地正按照中央部署全面推进清产核资各项工作,计划到2019年底完成这项改革任务。
唐山遵化市大力实施企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
河北改革时间表
2019年底基本完成清产核资
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2017年启动试点,2018年在全省60%以上行政村推开,到2019年底全省基本完成。
2021年底基本完成制度改革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河北省于2017年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由点到面分期分批实施:
2017年,河北省进行了承德市双滦区、平泉市、行唐县、邢台市桥西区、馆陶县5个农业部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改革试点,按照全域推开的总体要求,利用2年时间,重点在成员确认、折股量化、股份权能、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多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其他市各确定1个试点县(市、区),分别选取城中(城郊)村、经济发达村和一般农业村各3个开展试点。
全省按照“两年试点、三年推开”的工作安排,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农民日报评论员: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深水区”和“硬骨头”,可谓“前无古人、旁无借鉴、情况复杂、影响广泛”,各地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既要大胆创新,又要小心实践;既要整体设计,又要分类推进,做到胸中有蓝图,脚下有路径,通过改革,切实达到“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要求,保护和发展好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权益,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