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旅游客运车辆交通安全排查行动
长城网4月18日讯(记者 蔡洪坡)4月18日,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客运车辆交通安全地毯式排查整治行动。 行动中,各地公安交管、旅游、交通部门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针对本地旅游客运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漫画:客运超员。资料图 对辖区有旅游客车的客运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本地旅游客运企业、车辆、驾驶人底数,逐企业、逐车辆、逐人员全部排查到位,登记造册。 督促辖区旅游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严格车辆保养和例检制度,严防安全性能不合格、逾期未检验和报废车辆上路运营。对安全制度不落实、管理有漏洞的旅游客运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加强旅游客车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制止车辆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对旅游客车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车辆源头安全隐患。督促旅游客运企业逐车清查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禁止使用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以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不全或失效的车辆。根据旅游客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全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灵活勤务模式,牢把路面关口,依托交警执法站,在重点关口设置临时执勤点,严格落实检查旅游客车“六必查”要求,重点检查车辆定期检验、装载情况,检查驾驶人准驾资格、驾驶时间,检查乘客使用安全带情况,严查逾期未年检、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旅游景区、旅游集散中心严查旅游客车超范围营运、“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部门职责,及时移送交通运管、旅游部门查处,依法处罚驾驶人、车辆所有人和旅游企业,一查到底,严肃查处。各地在严肃查处旅游客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将及时将违法信息抄告车辆所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对外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转递交通违法信息。对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企业,将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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