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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委市政府约谈涞源县

来源: 作者: 2018-04-16 08: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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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市委市政府联合省环保厅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约谈涞源县 郭建英曹海波讲话

  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监察考核专项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针对涞源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未完成2017年度目标情况,4月11日,市委、市政府会同省环保厅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约谈涞源县委、县政府。市长郭建英、省环保厅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督察专员曹海波讲话。

  郭建英指出,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反复安排部署,持续督导检查。在这样的背景下,涞源县仍然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出现问题,作为党政“一把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市委、市政府提出严肃批评。涞源县对存在的问题要严肃对待,深刻反思,深挖原因,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就涞源县下步整改工作,郭建英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坚持问题导向,摸清问题底数,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要强化源头治理,突出重点防控,严格执法监管,采取超常规的措施、手段和力度,坚决打好翻身仗,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曹海波强调,涞源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立行立改、追责问责的高压态势,确保按期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会上,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涞源县2017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涞源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会议还现场签订约谈会议纪要。

  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肖占乐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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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马书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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