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种高价刚需药进入医保 专家吁提高用药便利
今年7月,人社部公布了《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结果》,36种高价刚需药进入医保,大大减轻患者负担。与此同时,如何让患者能更便利获取药品也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对此,专家分析称,提高谈判药品在公立医院的用药便利,需要医院、医保部门、参保患者共同参与努力,此外,还可探索社会药房渠道满足患者需求。 人社部社保中心协议管理和标准处处长刘娟在会上介绍国家医保药品谈判情况。中新网记者张尼摄 14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医疗保障专业委员会2017年度单位委员座谈会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医疗保障专业委员会主办、绿叶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协办。 会上,人社部社保中心协议管理和标准处处长刘娟介绍说,今年7月,人社部召开医保药品目录谈判结果新闻通气会,宣布历时3个多月的谈判顺利完成。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人社部公布了44个拟谈判药品的名单,经过与相关企业的谈判,其中36个药品谈判成功,多个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靶向药位列其中。 这36种谈判药品纳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 刘娟介绍,到今年9月底,已有20余个省份发文将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药品目录范围。 “36种药品中包含了肿瘤靶向药等,在地方落实的时候会遇到一些问题,这些药品的可及性较差,出现了药品虽然进了目录,但是患者在医院拿不到药的情况。”刘娟说。 资料图:北医三院的发药窗口。中新网记者张尼摄 对此,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丁锦希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纳入谈判的药品通常是专利药,目前中国的患者获取这种专利药的主流渠道是在公立医院,但这些药品在进入公立医院时也要克服诸多障碍。 例如,医保对医院实施的是“总额预付”,同时公立医院还要控制药占比,这可能导致公立医院对于引入这些高价药相对谨慎。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医院、医保部门、参保患者共同参与协调、努力。 丁锦希告诉记者,国际上还有一条通道就是社会药房,但想要走这个渠道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什么样的药房有能力为患者提供服务?比如,一些靶向药的不良反应如何监测?另外,如果是注射剂的话,患者还可能面临从社会药房拿了药,但是医院拒绝注射的问题,这些情况如何处理?” 此外,丁锦希说,与公立医院不同,医保难以掌控社会药房的药品销售量。此前,已经有一些地区通过走社会药房的方式满足患者对部分药品的需求,但仅限于个别品种,如果36种国家谈判药品都进入社会药房,那么可能还需要进行新的评估。 “但不管怎么说,如果能够实现,对患者来说是最大的福利。”丁锦希说。 对于如何提高药品可及性问题,刘娟认为,目前仅靠医保的力量远远不足,还需要参保患者通过热线等形式及时反映诉求,多方努力提高药品的可及性。 她同时强调,有关部门下一步将加强监测,跟踪效果,指导各地将费用高的药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监测药品使用情况、基金变化情况以及市场格局变化等,开展评估工作,为政策的调整完善和今后的药品谈判提供数据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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