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环保局依法对乐凯集团开出3万元罚单
10月10日,从保定市环保局获悉,该局依法向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开出3万元罚单。 近日,保定市环境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直属片基事业部三部厂房西南方约100米处,有产品废料和产品外包装废弃物露天堆存,重量约为3-4吨,产品废料主要成分为三醋酸纤维素酯。 据保定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规定,依法对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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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马书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