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针对两个重点
本报北京8月20日电(记者林丽鹂)记者日前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截至今年6月,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无传销城市”认定工作。 当前,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两个重点开展打击:一是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二是带有金融诈骗性质的网络传销活动。 打击传销力求做到“三主一配合”:一是要加强网络监测,努力成为传销情报、信息搜集的主渠道。二是当传销还处于宣传策划期的时候,就要适时干预,打好抓早打小的主动仗。三是要成为传销违法行为联防联控的主推手,主动推动建立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齐抓共管联防联控机制。一配合就是对构成犯罪的传销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做好配合支持工作。 2013年以来,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推进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为抓手,全面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各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14—2016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传销案件6125件,涉案金额40.89亿元,罚没金额5.01亿元,移送司法机关226件、1520人。 《人民日报》( 2017年08月21日04版) |
关键词:传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责任编辑: 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