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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定州市反馈环保督察情况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艮春 2017-06-27 21: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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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保定6月27日讯(记者 李艮春)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016年12月9日至28日,河北省委、省政府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定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2017年6月27日,督察组向定州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定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省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大力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崛起”发展战略,把环境保护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制定实施了多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治理工程,取得较好成效。

  2014年以来,定州市先后印发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通知》,推进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在全省率先推进环保网格化管理,建立了市、乡(镇)、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体系。生态环保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综合目标考核中的占比逐年增加。

  定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依法从重从快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及案件线索。督察期间交办的21批189件环境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立案侦查26件,拘留5人,问责2人,对11个案件处罚282万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问题仍然存在

  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形势依然严峻。在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的同时,环境保护工作相对滞后。

  一是党政同责落实不够,生态环保工作压力层层递减。定州市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但未能充分体现在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工作中,环境保护“前沿阵地”的作用表现薄弱,工作力度差距大。虽然在全省率先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但二、三级网格作用不够明显,部分乡镇、村环保工作缺乏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氛围,网格化效能亟待加强。

  二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纳污能力不足。定州市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行,定州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滞后,仅完成了招标工作。规划的各乡镇污水处理厂部分未建成,城市及乡镇污水排放量迅速增加与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突出。护城河长期作为污水管网的一部分,两侧城镇居民生活区及农村的生活污水直排护城河,导致水体黑臭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定州市垃圾填埋场设计填埋量48万吨,目前已达饱和,新的垃圾填埋场尚未建成。污水处理厂每年产生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存在安全和环境隐患。定州市未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医疗废物由长期存在多项环境违法行为的定州市冀环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处置。全市医疗机构医废管理不到位,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底数不清,存在一定的环境隐患。

  三是部分环保重点任务及项目进展缓慢。定州市规模化养殖场尚有部分畜禽粪便和污水未得到有效处理利用,与“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中的要求相距较远。《定州市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中明确,2016年10月底完成定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并采用PPP运作模式运营。督察时该项目尚处于招标阶段。定州市在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方面进展缓慢,电代煤、洁净型煤推广,集中供热工作未完成既定目标。电代煤项目计划2016年替代21个乡镇政府办公场所燃煤锅炉,督察时该项目仅签订了施工合同。没有完成2015年度全市洁净型煤推广任务20万吨。2016年全市集中供热实际新增面积仅完成年初任务数的62.5%。

  四是水环境保护工作尚有差距,力度有待加强。根据《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定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底前,全市所有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应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定州市双天工业园区未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定州市北方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未验收;李亲顾镇钢网企业聚集区的李亲顾镇污水处理厂改造未完成。《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定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到2016年底,孟良河水体应达到Ⅴ类水质标准。目前,孟良河水质目前仍为劣Ⅴ类。

  五是一些职能部门环保主体责任没有落实,监管缺失。市财政局未开展环保资金和排污费支出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2013年至2016年,中央和省下达的环保资金支出进度滞后。市环保局未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编制定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6年度重点企业VOCs治理任务未按时完成。市农业局未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进度滞后。市住建局未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要求编制定州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近三年来未开展排水许可证审批工作,未执行排水许可制度,对市区排入污水管网的排水单位底数不清,对向管网排放污水的排放口监管不到位。未制定再生水回用规划,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率低,未达到《定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市卫计局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对医疗废物产生量底数不清,未将个体诊所纳入医疗废物监管范围;对医废的收集、转运、处置等环节缺乏相应的检查制度、检查方案,执法力度弱。市工商局对煤炭流通领域监管不力,不合格煤炭罚没封存数量较少。废旧汽车拆解市场管理混乱,部分乡镇存在非法汽车拆解市场,市商务局和工商局对此监管不力。市水利局登记的全市自备井中,仅有半数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其余自备井未纳入监管,取水许可监管缺失。市执法局对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重视不够,未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制度,现场检查流于形式。市交通局组织建设的多条公路项目均已通车,但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市食药监局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履职不到位。市食药监局登记在册的餐饮单位,有超过50%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016年只对1家进行处罚;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无监督检查方案和检查记录,现场检查流于形式。

  六是工业园区和聚集区环境问题多,环境管理形势严峻。定州市工业园区和聚集区有的不做规划环评,有的规划环评到期不做跟踪环评,有的不按规划环评要求实施管理,多数园区没有集中供水、供气、供热及污染治理设施,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园区无行业准入制度,企业进园区标准低,投资规模小,污染治理能力差,生产厂区物资杂乱,管理不规范,环境污染严重。

  七是传统小企业集群污染治理水平低,存在环境隐患。农村作坊式小微企业“散小乱污”现象较为普遍,多与居民区混杂,企业规模小、设备简陋、工艺简单,以家庭作坊式生产为主,面大、点多、散乱,治污设施不完备,生产没有规律,非常容易转移,小企业污染形势严峻。

  定州市整改方案须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河北省委、省政府

  督察组要求,定州市委、市政府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高度重视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并整改到位,贯彻落实好河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中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政治责任感。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自觉将绿色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确保“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有质的改善。要加大环保压力传导,进一步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创新环境保护工作思路,细化责任清单,增强履职尽责意识。要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深化大气、水和固体废物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地下水压采、土小企业群整治,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严肃责任追究,处理结果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强调,定州市委、市政府应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通过省和定州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将按有关规定分别向省有关部门和定州市委、市政府移交移送。

关键词:环境保护,督察组,定州市,反馈情况

责任编辑: 李艮春